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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1刑事系終於有人結婚了,而且不出我的預料,由康康取得頭香,先恭喜康康。

好了,好話講到這裡,再來要開始爆康康的料了,想當初康康在美國受訓的時候,
有一天突然MSN給我,要我幫他訂一間阿里山的房間,當初也沒有想太多,就幫他訂了,
後來才知道,他是要跟現在的太太,當初的女朋友一起去的,話說這個康康真厲害,
在美國可以MSN交到女朋友,又可以在美國MSN指揮我訂房間,還好這個康康不是可愛的反派角色,
不然其實他可以考慮組成跨海的詐騙集團,專門詐騙這些純真的女孩們的,康康阿,
原來你不是什麼事情都康的,MSN交女友的技術你可練的爐火純青阿,
還有當初我作錯了一件事情,就是幫他們訂了一間有兩張床的雙人房,
才讓他等到現在才結婚,如果當初幫他們訂了一間一大床的雙人房,我想以康康的速度,
是不會等到現在才結婚的,你說是吧!!!

其實康康要結婚我壓力很大,因為他請我當婚攝,當時聽到非常緊張,
因為這是康康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,如果沒有拍好的話,我將被康康冠上康王的角色,
屆時康王的角色易主,康王的皇冠帶在我的頭上,別鬧了,說怎樣也不能搶了他的寶座,
因此上了圖書館借了10幾本有關攝影的書,狠狠的K了一下婚攝的技巧,
不過可惜的是,並沒有任何一本有講到婚攝的技巧,所以書都白借了。

雖然書都白借了,不過我有看到一個關鍵的器材,那就是閃光燈,
從我剛買相機的時候,我的攝影師傅COCO就一直跟我說閃光燈很重要,
經過幾年的拍攝,我也漸漸瞭解閃光燈的重要性,
有時候照相的時機很好,角度對了,氣氛對了,按下快門卻因為光線不足拍到模糊的場景,
那種感覺真讓人想罵eo4,幾次之後,心中也萌生想買閃光燈的念頭,
不過一個閃光燈要價不斐,心中的小惡魔遲遲不能戰勝四個小朋友,
一直到康康請我拍照,小惡魔漸漸變成大惡魔,從本來想借閃光燈-變成->想租閃光燈-變成->想買閃光燈,
大惡魔漸漸地佔據了我的視線,小朋友受不了終於出走了,
在南下高雄幫康康拍照的時候在台中買了580EX閃光燈,
唉,小朋友對不起,叔叔當初沒有幫康康訂一大床的房間,所以現在只能讓你出走來彌補了...(淚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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